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应遵循下列规定:
(1)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及专业质量负责人进行验收。
(2)子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安全、质量负责人进行验收;该加固项目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单位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
(3)各个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分部工程验收报告。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指派其加固工程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负责人进行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4)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负责办理有关建档和备案等事宜。
(5)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加固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应商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加固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相关规范和相关专业验收标准的规定,以及加固设计文件的要求。
(2)参加加固工程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3)加固工程质量的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4)隐蔽工程已在隐蔽前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了验收,并已形成验收文件。
(5)涉及结构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6)涉及结构安全的检验项目,已按规定进行了见证取样检测,其检测报告的有效性已得到监理人员的认可。
(7)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
(8)加固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建筑加固工程质量验收应该遵循那些要求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