粘贴钢板施工质量检查与验收
(1)粘贴钢板专用的结构胶粘剂,其配制和使用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规定进行。拌合应采用低速搅拌机充分搅拌。拌好的胶液应色泽均匀、无气泡,并应采取措施防止水、油、灰尘等杂质混入。
严禁在室外和尘土飞扬的室内拌合胶液。
胶液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完毕。严禁使用超过规定时间的胶液。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并对照产品说明书检查配制记录及施工记录。
(2)拌好的胶液应同时涂刷在钢板和混凝土粘结面上,胶层厚度1一3mm。俯贴时,胶层宜中间厚、边缘薄;竖贴时,胶层宜上厚下薄;仰贴时,胶液的下垂度不应大于3mm。经检查无漏抹后即可将钢板与混凝土粘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量测并按隐蔽工程验收。
(3)钢板粘贴时表面应平整,段差过渡应平滑,不得有折角。钢板粘贴后应均匀布点加压固定。其加压顺序应从钢板的一端向另一端逐点加压,或由钢板中间向两端逐点加压;不得由钢板两端向中间加压。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以钢板周边应有少量胶液均匀挤出为合格。
(4)加压固定可选用:夹具加压法、锚栓(或螺杆)加压法、支顶加压法等。加压点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500mm 。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5)在粘贴钢板施工同时,应将钢标准块粘贴在本节第1条界面处理中指定的位置上,以同样条件进行加压和养护,以备检验使用。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由监理人员监督检测机构人员粘贴作业,并做好记录。
(6)钢板粘贴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与设计要求的位置相比,中心线偏差不应大于5mm,长度负偏差不应大于10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钢尺量测。
(7)混凝土与钢板粘结的养护温度不低于15℃时,固化24h后即可卸除加压夹具及支撑;72h后可进人下一工序。若养护温度低于15℃,应按产品使用书的要求延长养护时间。若养护温度低于5℃,应采取人工升温措施。
检查数量:同一检验批的养护环境中,测温点应不少于2处,且应布置在朝西和朝北两部位。
检验方法:检查测温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