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结构加固工程对原结构修整,有哪些要求?
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原结构的清理、修整和支护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拆迁原结构上影响施工的管道和线路以及其他障碍;
2.卸除原结构上的荷载(当设计文件有规定时);
3.修整原结构、构件加固部位;
4.搭设安全支撑及工作平台。
修整原结构、构件加固部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清除原构件表面的尘土、浮浆、污垢、油渍、原有涂装、抹灰层或其他饰面层;对混凝土构件尚应剔除其风化、剥落、疏松、起砂、蜂窝、麻面、腐蚀等缺陷至露出骨料新面;对钢构件和钢筋,还应除锈、脱脂并打磨至露出金属光泽;对砌体构件,尚应剔除其勾缝砂浆及已松动、粉化的砌筑砂浆层,必要时,还应对残损部分进行局部拆砌。当工程量不大时,可采用人工清理;当工程量很大或对界面处理的均匀性要求很高时,宜采用高压水射流进行清理。高压水射流的作业应按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执行;
2.应采用相容性良好的裂缝修补材料对原构件的裂缝进行修补;若原构件表面处于潮湿或渗水状态,修补前应先进行疏水、止水和干燥处理。
3.在现场核对原结构构造及清理原结构过程中,若发现该结构整体牢固性不良或原有的支撑、连结系统有缺损时,应及时向业主(或监理单位)和加固设计单位报告。在设计单位未采取补救措施前,不得按现有加固方案进行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