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加固用水泥基灌浆料应符合哪些检查规定?
1.主控项目:
混凝土结构及砌体结构加固用的水泥基灌浆料进场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检查和复验:
1.应检查灌浆料品种、型号、出厂口期、产品合格证及产品使用说明书的真实性;
2.应按表4.10.1规定的检验项目与合格指标,检查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并见证取样复验其浆体流动度、抗压强度及其与混凝土正拉粘结强度等3个项目。若产品出厂报告中有漏检项目,也应在复验中予以补检;
3.若怀疑产品包装中净重不足,尚应抽样复验。复验测定的净重不应少于产品合格证标示值的99% 。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和产品复验抽样规定(本规定附录D)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2.一般项目:
配制灌浆料的用水,其水质应符合本规范第4.1.5条的规定。
检查数量:同一水源检查不应少于1次。
检验方法:送独立检测机构化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