粘贴碳纤维加固施工质量验收要符合哪些规定?
(1)纤维复合材料与混凝土之间的粘结质量可用锤击法或其他有效探测法进行检查。
根据检查结果确认的总有效粘结面积不应小于总粘结面积的95%。
当采用锤击法检查时,应将粘贴的纤维复合材料分区、逐区测定空鼓面积,即无效粘贴面积;若单个空鼓面积<10000mm2,可采用注射法充胶修复,若单个空鼓面积〕10000mm2,应割除修补,重新粘贴等量纤维复合材料,且各边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00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检测报告及处理记录。
(2)纤维复合材料与基材混凝土的正拉粘结强度,必须进行见证抽样检验。其检验结果应符合表1-17的要求。
检查数量:
1)对梁柱类构件,应以同种类、同规格的构件为一检验批,按每一检验批构件总数的10%确定抽样数量,但不得少于3根构件;每根受检构件应粘贴不少于3个钢标准块,作为一组试样进行检验。
2)对板、墙类构件,应以同种类、同规格的构件为一检验批,并按实际粘贴的纤维复合材料表面积,每200m2(不足200m2时,按200m2计)取一组试样,每组试样由3个钢标准块组成,由检验人员随机确定其粘贴位置。
检验方法:参照《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 GB 50367-2006 )附录E.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每根构件检查2处,但应选在胶层最厚及最薄处,用刻度放大镜测量。
(4)纤维复合材料粘贴位置,与设计要求的位置相比,其中心线偏差不应大于10mm;长度负偏差不应大于15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钢尺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