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外包钢加固时,对构造有什么要求?
(1)外粘型钢应优先选用角钢,角钢厚度不应小于5mm。角钢边长:对梁和析架不应小于50mm;对柱不应小于75 mm。沿梁、柱轴线方向,每隔一定距离用扁钢制作的箍板或缀板与角钢焊接。当有楼板时,U形箍板或其附加的螺杆应穿过楼板,与另加的条形钢板焊接,或嵌入楼板后予以胶锚(见图1-38 )。箍板与缀板均应在注胶前与角钢焊接。箍板或缀板截面积不应小于40mm x 4mm,其间距不应大于20r(r为单根角钢最小回转半径),且不应大于500mm,在节点区其间距应适当加密。
(2)外粘型钢的两端应有可靠的连接和锚固(见图1-39 )。为了保证力的可靠传递,外粘型钢必须通长、连续设置,中间不得断开,若型钢长度受限制,应通过焊接方法接长。对柱的加固,角钢下端应锚固于基础中,中间应穿过各层楼板,上端应伸至加固层的上一层楼板底或屋面板底;若相邻两层柱的尺寸不同,可将上下柱外粘型钢交汇于楼面,并利用其内外间隔嵌人厚度不小于10mm的钢板焊成水平钢柜,与上下柱角钢及上柱钢箍相互焊接固定。对梁的加固,梁角钢(或钢板)应与柱角钢相互焊接。必要时,还可焊扁钢带或钢筋条,使柱两侧的梁相互连接[见图1-39 (c)」;对析架的加固,角钢应伸过该杆件两端的节点,或设置节点板将角钢焊在节点板上。
(3)当按《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 GB 50367-2006 )构造要求采用外粘型钢加固排架柱时,应将加固的型钢与原柱头顶部的承压钢板相互焊接。对于二阶柱,上下柱交接处及牛腿处的连接构造应予加强。
(4)外包型钢加固梁、柱时,应将原构件截面的棱角打磨成半径r≥7mm的圆角。外包型钢的注胶应在型钢构架焊接完成后进行。外包型钢的胶缝厚度宜控制在3-5mm;局部允许有长度不大于300mm、厚度不大于8mm的胶缝,但不得出现在角钢端部600mm范围内。
(5)当采用结构胶压浆进行外包钢加固时,缀板应紧贴在混凝土表面,并与角钢平焊连接。焊好后,应用结构胶将型钢周围封闭,并留出排气孔,然后按有关方法进行压浆粘结。
(6)当采用乳胶水泥砂浆(乳胶含量应不少于5%)粘贴外包钢时,缀板可焊于角钢外面。
(7)采用外包钢加固混凝土构件时,型钢表面(包括混凝土表面)宜抹厚度不小于25 mm的高强度等级水泥砂浆(应加钢丝网防裂)作防护层,亦可采用其他具有防腐蚀和防火性能的饰面材料加以保护。